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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烟净化器使用制度

  • 作者

    蔚顿环保

  • 更新时间

    2025-01-18 21: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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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m³/h · 智云油烟净化器

蔚顿设立于2019年,经环保局、工商局、企查查核准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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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烟净化器使用制度

油烟净化器的使用制度应涵盖安装、操作、维护、清洗及安全等多个方面,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延长使用寿命并保障使用安全。以下是一个较为全面的油烟净化器使用制度示例:

一、安装制度

1. 位置选择:
- 油烟净化器应安装在炉灶的正上方,距离灶台约65-75厘米的高度,确保能最大限度地吸收油烟。
- 同时,避免安装在门窗等通风口附近,以免影响净化效果。
- 油烟净化器与油烟排放口的距离应大于1.5米,与地面距离不小于1.5米,以确保油烟排放的顺畅和设备的稳定。

2. 电源与线路:
- 确保厨房电源插座符合油烟净化器的功率要求,并处于安全、易接触的位置。
- 建议使用专用插座,避免与其他大功率电器共用,减少安全隐患。
- 油烟净化器用电量大,为防止导线超负荷,须采用单独线路供电,并安装合适的熔断器和使用耐高温的绝缘材料,同时加装漏电保护器。

3. 安装配件与固定:
- 根据说明书准备好所有安装配件,如挂板、螺丝、膨胀管等。
- 在墙壁上标出挂板的位置,使用电钻打孔并安装膨胀管,然后将挂板用螺丝固定在墙上。
- 将油烟净化器的主机挂到已安装好的挂板上,确保稳固不晃动。
- 连接好电源线和排烟管(如有需要),确保接口密封良好,防止漏风。

二、操作制度

1. 操作人员要求:
- 设备必须专人负责操作、维修及保养。
- 操作人员需进行安全培训,获得上岗证并持证上岗。
- 操作人员应学习油烟净化器《使用说明书》,了解设备的基本结构和性能,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 开机前准备:
- 开机前应认真点检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设备接地线是否牢固,电源系统及舱门是否关闭且密封良好。
- 确认输入电压与设备使用电压是否匹配。
- 如需与风机联动,应确保净化器与风机同时开同时关;如不能联动的,应做到启动净化器之前先启动风机运行一段时间(如10分钟)。

3. 正常运行:
- 开启风机电源控制开关,当净化器电源指示箱绿灯亮时,表示净化器已开始正常运转工作。
- 如启动后红灯偶尔闪烁,表示电极间有放电现象,属正常现象;若红灯长时间亮着,表示不工作,可按动电箱复位键多次尝试恢复,若仍无法恢复,应关闭电源并联系专业人员检修。

三、维护与清洗制度

1. 定期清洗:
- 油烟净化器应定期清洗,一般建议每月清洗一次,以确保净化效果和机器寿命。
- 清洗前应先关闭电源,并使用绝缘手柄螺丝刀将机箱内的高压片和接地线电场碰触两下,确认静电被释放,避免触电危害。
- 清洗时,可使用中性清洗剂对滤网、风轮、电场等部件进行清洗,注意避免使用腐蚀性强的清洁剂。
- 清洗完毕后,应打开净化器电源,使其自然干燥。

2. 检查与维护:
- 除了清洗外,还应定期检查油烟净化器的电源线、插头、开关等部件是否完好,有无老化、破损现象。
- 检查油烟管道是否设置防火阀,并定期清洗油烟管道,一般每个季度清洗一次。
- 厨房内应配备灭火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换。

四、安全制度

1. 严禁操作:
- 严禁在油烟净化器通电的工作状态下打开电极舱门和电控箱门,以及触摸设备内一切系统部件。
- 严禁任何异物进入设备电极系统内。

2. 应急处理:
- 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油烟净化器有异常声音、震动或异味等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 厨房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油烟泄漏等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方法,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综上所述,油烟净化器的使用制度应全面覆盖安装、操作、维护、清洗及安全等各个环节,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的安全性。

油烟排放如何控制

油烟排放控制的关键在于采取综合措施,包括控制油温、优化厨房通风、使用油烟净化设备以及定期维护等。

首先,控制油温是减少油烟产生的直接方法。油温过高会加速食用油的分解氧化,从而产生大量油烟。因此,在油炸等烹饪过程中,应将油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一般不超过七成热,即约190℃左右。同时,避免重复使用旧油,因为多次加热的食用油更容易产生有害物质和油烟。

其次,优化厨房通风系统也是控制油烟排放的重要手段。厨房应设有独立的排风扇或抽油烟机,并确保其安装位置合理、功率足够。排风扇或抽油烟机应安装在靠近炉灶的位置,以便及时将产生的油烟排出室外。同时,厨房窗户应保持畅通,形成自然对流,有助于进一步降低室内油烟浓度。

再者,使用油烟净化设备是控制油烟排放的有效措施。油烟净化器能够通过物理、化学或静电等方式去除油烟中的颗粒物和有害气体,从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餐饮企业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油烟净化器,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和维护。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滤网和内部部件,防止油垢积累影响净化效果。

最后,定期维护厨房设备也是控制油烟排放不可忽视的环节。炉灶、排风扇、油烟净化器等厨房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积累油垢和灰尘,如果不及时清理,不仅会影响设备性能和使用寿命,还会增加油烟排放。因此,餐饮企业应建立定期维护制度,对厨房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清洗和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综上所述,通过控制油温、优化厨房通风、使用油烟净化设备以及定期维护厨房设备等措施,可以有效控制油烟排放,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

餐饮如何排油烟

餐饮排油烟的方法主要包括安装油烟净化系统,并确保其有效运行。

餐饮单位需安装油烟净化系统,这是排油烟的关键步骤。该系统通常包括集烟罩、管道、油烟净化器和风机等关键设备。集烟罩用于收集烹饪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管道则负责将油烟输送到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油烟净化器是核心设备,通过静电除尘或其他技术去除油烟中的有害物质和颗粒物,确保排放的空气达到环保标准。风机则负责将处理后的空气排出室外,避免油烟在室内积聚。

为了确保油烟净化系统的有效运行,餐饮单位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选择合适的油烟净化器:市面上有多种类型的油烟净化器,餐饮单位应根据自身规模、烹饪方式和油烟排放量等因素选择合适的设备。同时,应确保油烟净化器符合国家或地方的环保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清洗,以保持其净化效率。

2. 合理设计排烟系统:排烟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到油烟的顺畅排出和减少沉积。管道布局应合理,避免过长或过弯,以减少阻力。同时,排烟管道应定期清洗,防止油垢积累影响排烟效果。

3. 使用清洁能源和高效设备:餐饮单位应尽量使用清洁能源,如天然气、电力等,减少燃煤等高污染能源的使用。此外,选择高效能的烹饪设备和油烟净化器也能有效降低油烟排放量。

4. 加强员工培训和管理:餐饮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油烟治理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同时,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油烟净化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对于违规操作或忽视油烟治理的行为,应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罚。

综上所述,餐饮排油烟需要依靠科学有效的油烟净化系统,并通过合理的系统设计、设备选择、员工培训和管理等措施来确保其有效运行。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减少油烟对环境和公众健康的影响,提升餐饮业的环保形象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开粉店可以不装排烟吗?

正常情况下不产生油烟的场所是不需要安装油烟净化器的,主要是看整个操作工艺中间是否有油烟或者有油雾的地方,但是目前的法律或者规章制度,都是对饮食业统一规定的,没有细分到各个类型的餐饮,因此在执行的时候就有一个尺度问题,像你这样的米粉店或者凉皮店,如果不能证明自己不产生油烟或者执法者没办法直接认定产不产生油烟,只能按国家对饮食业的标准进行检查,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油烟的危害:高温油烟产生的有毒烟雾,能损伤呼吸系统,从而诱发肺癌。
有毒烟雾的产生与温度有关:当油烧到150摄氏度时,其中甘油会生成丙烯醛,具有强烈的辛辣味,对鼻,眼,黏膜有较强的刺激;当油烧到“吐火”时,除产生丙烯醛外,还会产生凝聚体,导致细胞染色体损伤,发生癌变。
反复加热的食油含有致癌物质更多,它的危害性更大。

餐饮污染物治理方案

篇一:餐饮污染物治理方案

为加强我市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管理,切实解决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扰民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市政府要求,特制订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思想为指导,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优化城市环境的目标任务,以解决商住楼和网点餐饮业油烟污染为重点,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示范试点,逐步推开,依法管理,”的原则,开展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努力为居民营造一个优美、整洁、安静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目标及内容

全市油烟整治工作采用两步走的方法,分两年完成。第一步:XX年底完成市区主要干道和居民集中居住区饮食业油烟污染试点整治工作;第二步:到XX年年底,全市饮食服务业炉灶均使用清洁燃料,厨房操作间均安装国家规定的油烟净化装置、隔油除渣装置或处理设施油烟噪声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扰民。

三、整治范围及对象

全市城区的所有主次干道、居民区内的餐饮服务业及流动烧烤、占道经营餐饮个体户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污染。

四、组织机构

1、成立**市油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双创”办、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城市各区及环保、工商、公安、卫生、城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油烟整治工作中的检查、督办、考核验收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具体名单附后)。并接受市“双创”办指导、监督。

2、以城区为单位,成立油烟整治专班。从公安、工商、环保、卫生、城管抽调部分执法管理人员负责对辖区内的油烟污染进行整治,具体抽调人员及安排由各城区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3、检查督办。市创建办牵头负责,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督办检查。

五、整治任务及其职责

饮食服务业油烟专项整治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区政府具体实施,市环保、工商、公安、卫生、城管等相关部门协调督办,共同完成整治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油烟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统一协调,组织对城市各区开展的油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考核。

(二)市环保局负责对全市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全市油烟治理设施验收达标的监测和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

(三)市工商局结合自身职责,协同开展好全市油烟噪声专项整治工作,对城区新开办的餐饮业,必须凭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和市卫生局的卫生许可证,才能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对不具备治理条件、污染较大且居民反映强烈的餐饮户,要组织力量依法予以取缔,吊销营业执照。

(四)市卫生局结合自身职责,协调开展好全市油烟噪声专项整治工作,按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对环境影响较大、市民反映强烈的.发证户,负责进行取缔。

(五)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结合自身职责,协同开展全市油烟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对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的饮食摊点、烧烤点依法进行整治和取缔。

(六)市公安局结合自身职责,协助做好餐饮油烟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对拒不接受整治的单位及个人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保证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七)各城区人民政府 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各区环保、工商、卫生、公安、城管等部门实施辖区油烟的整治工作,同时,各城区(开发区)组织区环保局负责提交两年的整治计划和XX年具体的整治任务表,并按要求完成各项治理任务。

六、实施步骤(XX年度)

(一)准备阶段(XX年2月1日至3月30日)。由市创建办牵头组织市环保、工商、卫生、公安、城管等部门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的通告,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市环保局根据方案要求,拟定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人及成员名单,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各城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的整治实施方案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求做到目标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得力。

(二)宣传发动阶段(XX年4月1日至4月10日)

市环保、工商、卫生、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向全市印发《关于加强**市油烟污染治理通告》,告知整治方法、步骤、时间、要求、明确有关事项。各城区人民政府责成区相关部门将相关的治理宣传资料分发到被治理单位及个体户,同时发放整改(取缔)告知书,明确整改(取缔)时限、整改方法,整改措施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篇二:餐饮污染物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质量,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5月底前,县城建成及旅游景区内有油烟排放的宾馆、饭店、餐厅和食堂等餐饮服务业经营场所,全部实现油烟达标排放。

二、工作步骤

1、调查阶段(20XX年3月1日至4月30日)

对本辖区内餐饮服务业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建立餐饮业台账,掌握污染防治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和排污许可证、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情况,制定相应整治措施。

2、整治阶段(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全面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对不符合整治要求的餐饮业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对辖区内限期整改对象加强日常检查,督促餐饮业单位加快整改进度;餐饮业单位完成整改后,及时组织验收。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业。

3、验收阶段(20XX年1月1日至5月31日)

对下达限期整改的餐饮业单位进行集中验收,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完善管理台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任务要求

(一)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餐饮业油烟污染

1、新、改、扩、建的餐饮业建设项目,应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建设。

2、新、改、扩建的餐饮业单位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高效油烟净化等污染防治设施,经过有资质监测部门监测合格后,通过环保部门验收;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运营。

3、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新、改、扩建餐饮业单位,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

(二)加强现有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

4、要求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不能达标排放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业。

5、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限期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逾期未安装的,依法责令停业。

6、对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业单位,依法实施取缔。

7、禁止在建成区内露天烧烤。

8、依法整治或取缔产生油烟污染的户外占道经营餐饮摊点。

(三)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

9、餐饮业单位全部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

10、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四)整治标准

11、所有餐饮业单位必须安装与本单位排烟量相匹配的,经国家认可的单位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的油烟需通过烟气排放管道达标排放,营业期间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12、在餐饮业单位建筑物内有预设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油烟需通过预设管道的排放,无预设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需按标准安装专用烟气排放通道。油烟净化器、风机及专用烟气排放通道的安装使用需对周边居民无影响,并对城市景观环境无影响。

13、所有餐营业单位油烟污染防治等环保设施必须建立清洁保养台账,根据技术要求定期进行清洁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行。

四、职责分工

(一)县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

(二)环保部门:负责对餐饮业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负责加强新、改、扩建的餐饮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审批及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负责对已办理环评手续或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油烟污染防治未达到要求的餐饮企业限期整改;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餐饮业单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责令停止排污,并予以处罚。

(三)城管部门:负责对室外无照餐饮摊点的监督管理。对油烟污染严重的室外无照餐饮摊点和城市建成区露天烧烤依法予以取缔。

(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监管职能,负责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进行查处。

(五)工商部门:加强餐饮业营业执照管理,负责对无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业单位查处或取缔工作。

(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新建建筑项目审查,商业用房设置餐饮的,必须设计或预留专用排烟系统,并考虑与居住区相对距离。

篇三:餐饮污染物治理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区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创建工作,切实解决市民反映强烈的餐饮行业环境污染问题,为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对餐饮行业环境污染问题开展一次集中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和对象

(一)整治范围:几江街道、鼎山街道、德感街道、双福新区、白沙镇、珞璜镇的城市(城镇)建成区。

(二)整治对象:在城市(城镇)建成区内产生油烟、废气、异味、噪声等环境污染的餐饮单位(含食品加工单位,下同)。

二、整治要求和标准

(一)整治要求:餐饮单位必须具备和完善专用烟道、油烟净化、油水分离、噪声治理、垃圾收运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

(二)整治标准:餐饮单位必须做到证照齐全,设施完善,合法经营。餐饮单位油烟排气筒的高度和位置不影响周围居民居住环境,油烟排放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其设备噪声不得超标扰民。餐饮单位含油废水做到油水分离达标排放,餐厨垃圾得到有效处置。

三、整治方法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7月2日至7月12日)。区环保局牵头召集区市政园林局、江津工商分局、江津食药监分局等部门和相关镇街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相关工作。

(二)调查摸底(20XX年7月13日至7月23日)。由各镇街对辖区整治范围内的餐饮单位数量、污染状况、治理设施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三)动员部署。(20XX年7月24日至7月31日)由各镇街组织辖区整治范围内的餐饮单位进行宣传动员。

(四)全面整治(20XX年8月1日至8月31日)。各餐饮单位按照整治要求进行全面整改。

(五)检查验收(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10日)。由区环保局牵头,汇同相关部门和镇街对餐饮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餐饮单位,由相关职能部门责令整改,并视其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停业等行政处罚。

四、组织机构和人员

成立由副区长吴晓琳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副主任李仁华、区环保局局长关涛任副组长,区环保局、区市政园林局、江津工商分局、江津食药监局、区餐饮商会和相关镇街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餐饮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指导。办公室主任由区环保局副局长凌泽华担任,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由区环境监察支队承担。

五、工作纪律和要求

餐饮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是“创建环保模范城区”的基础性工作。相关部门和镇街要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严格履职,力求实效,切实解决我区餐饮行业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各餐饮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专项整治要求,积极主动地进行整改,严格规范经营行为,为改善我区人居环境、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做出应有的贡献。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过程中,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督办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相关部门和镇街要向区政府作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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