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烟净化器满足标准
蔚顿环保
2025-01-29 04: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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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m³/h · 智云油烟净化器
蔚顿设立于2019年,经环保局、工商局、企查查核准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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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烟净化器满足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产品性能标准
1. 净化效率:
- 油烟净化器的净化效率是衡量其性能的关键指标。一般来说,高空系列油烟净化器的净化效率需达到80%以上,建议选择85%以上的产品;而低空排放的油烟净化器,其净化效率应至少达到90%,建议选择95%以上的产品。
- 国家排放标准规定排放油烟浓度应少于2.0mg/m³,某些地方如郑州、北京、深圳、上海等,要求更为严格,排放油烟浓度需小于1.0mg/m³。
2. 风量匹配:
- 风量匹配应合理,根据厨房面积、炉灶数量和油烟量选择合适的风量。风量过大会造成资源浪费,风量过小则无法有效净化油烟。
3. 噪音:
- 油烟净化器在工作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噪音,需满足国家相关噪声标准的要求,以保护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
4. 能耗:
- 油烟净化器的能耗也是一个重要指标,单位时间内能耗越低,净化器的能效就越高。
二、产品质量与认证
1. 产品质量:
- 油烟净化器应具备良好的产品质量,包括材质、工艺、耐用性等方面。
2. 资质齐全:
- 油烟净化器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如CEP证书、CCEP认证、CMA认证、ISO9001认证等。同时,产品应经过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三、安装与维护
1. 安装规范:
- 油烟净化器的安装应符合当地建筑规范和环保法规要求,确保设备和管道具有良好的密封性,防止油烟泄漏和二次污染。
- 安装时需注意管道布局、风机匹配等问题,确保油烟净化器能够正常运行。
2. 定期维护:
- 油烟净化器需要定期清洗和维护,以确保其净化效率和性能。清洗周期根据使用强度和油烟量而定,一般为两个月左右。
四、其他标准
1. 技术类型:
- 油烟净化器的技术类型多样,包括静电式、光解式、机械过滤式等。不同技术的油烟净化器在净化效率、适用环境、维护成本等方面各有优势。
2. 稳定性与可靠性:
- 油烟净化器应具备较高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能够在长期使用中保持高效净化性能,并具备防火、防漏电等安全保障措施。
综上所述,油烟净化器满足的标准涵盖了产品性能、产品质量与认证、安装与维护以及其他相关方面。在选购油烟净化器时,应综合考虑以上各方面因素,选择性能优良、质量可靠、符合标准的产品。
油烟净化器检测的三项关键指标包括:第一,油烟的最大排放浓度被设定为每立方米不超过1毫克;第二,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则限制在每立方米5毫克以内;第三,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同样被严格规定为每立方米10毫克。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净化器能够有效地减少油烟和颗粒物的排放,从而改善空气质量。
宝恒环保作为一家专注于餐饮油烟净化领域多年的公司,已经赢得了众多知名酒店、综合体、美食广场、餐饮连锁店及企事业单位的信任与认可。其产品不仅净化效率高达98%以上,而且几乎看不见烟雾,这使得用户在享受美味佳肴的同时,也能享受到清新的空气。此外,宝恒环保还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确保用户能够无忧使用其产品。
在实际应用中,油烟净化器必须达到这些严格的排放标准,才能确保环境的清洁与健康。宝恒环保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帮助他们实现这一目标。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和严格的质量控制,宝恒环保的产品不仅满足了市场的严格要求,还为用户带来了显著的环境效益。
宝恒环保凭借其卓越的技术实力和优质的服务,已经赢得了广泛赞誉。其产品不仅能够有效净化油烟,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还能够为用户提供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未来,宝恒环保将继续致力于技术创新和服务优化,为更多用户创造价值。
国家环保局规定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具体如下:前 言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饮食业单位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臭气浓度、油烟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油烟排气筒最低排放高度。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成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现有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扩建、改建饮食业单位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经营期间的油烟排放管理;排放油烟的食品加工单位和非经营性单位内部职工食堂,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居民家庭油烟排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的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4675 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3 术语及定义 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标准状态 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浓度标准值及排风量均为标准状态下的干烟气数值。 3.2 饮食业油烟 对食物烹饪和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热氧化或热裂解产生的混合物。 3.3 油烟净化设备 对食物烹饪和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进行净化处理的设备。 3.4 饮食业单位 处于同一建筑物内,隶属于同一法人的所有排烟灶头,计为一个饮食业单位。 3.5 无组织排放 未经任何油烟净化设施净化的油烟排放。 3.6 油烟去除效率 饮食业油烟进行净化设备处理后,被除去的油烟与处理前的油烟的质量的百分比。 式中:P——油烟去除效率,%; c前——处理设施前的油烟浓度,mg/m3; Q前——处理设施前的排风量,m3/h; C后——处理设施后的油烟浓度,mg/m3; Q后——处理设施后的排风量,m3/h。 3.7 恶臭污染物 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害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 3.8 臭气浓度 恶臭气体(包括异味)用无臭空气进行稀释,稀释到刚好无臭时,所需的稀释倍数。 4 排放限值 4.1 饮食业单位的规模划分 4.1.1饮食业单位的规模按基准灶头数划分,基准灶头数按灶的总发热功率或排气罩灶面投影总面积折算。每个基准灶头对应的发热功率为1.67×108J/h,对应的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1.1m2。 4.1.2饮食业单位的规模划分为大、中、小三级。划分参数见表1。 表1 饮食业单位的规模划分规模小型中型大型基准灶头数 ≥1,<3 ≥3,<6 ≥6对应灶头总功率(108J/h) 1.67,<5.00 ≥5.00,<10 ≥10对应排气罩面总投影面积(m2) ≥1.1,<3.3 ≥3.3,<6.6 ≥6.6 4.2 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见表2。 表2 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为毫克/立方米 小型中型大型1.5 1.2 1.0 4.3 饮食业单位排气筒恶臭污染物 饮食业单位排气筒排放的油烟,所产生的恶臭污染物,用臭气浓度表示。其排气筒臭气浓度排放限值为70(无量纲)。 4.4 饮食业单位油烟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 饮食业单位油烟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见表3。 表3 饮食业单位油烟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 规模小型中型大型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 % 85 90 90 4.5 饮食业单位油烟排气筒最低排放高度 油烟排气筒排放高度应高于排气筒所在或所附建筑物顶1.5m,并且风机与排气口之间的平直管段长度应符合采样位置的要求。符合采样位置所要求的平直管段长度要求,且排气口不得朝向易受影响的建筑物。如果饮食业单位排气筒出口周围20m半径范围内有高于排气筒出口的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时,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见表4。 表4 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 小型中型大型1.0 0.8 0.5 5 其它规定 5.1 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 5.2 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 6 监测 6.1 采样位置及采样点 饮食业单位油烟浓度采样位置及采样点应符合GB/T 16157的规定,臭气浓度的采样位置及采样点应符合GB 14554的规定。 6.2 采样时间、采样频次、采样工况 采样时间应在油烟排放单位作业高峰期进行,油烟浓度采样次数为连续5次,每次不少于10min。臭气浓度采样次数为5次,每次间隔不少于10min。 6.3 分析、测定方法 油烟排放浓度、油烟去除效率和臭气浓度分析、测定方法见表5。 表5 油烟排放浓度、油烟去除效率和臭气浓度分析方法 污染物名称分析、测定方法来 源油烟排放浓度饮食业油烟分析方法附录A油烟去除效率油烟去除效率的测定方法附录B臭气浓度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 14675 6.4 分析结果处理 油烟浓度5次分析结果之间,其中任何一个数据与最大之比较,若该数据小于最大值的四分之一,则该数据为无效值,不能参与平均值计算。数据经取舍后,至少有三个数据参与平均值计算,否则重新采样。臭气浓度取其最大测定值。 7 标准实施 7.1 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应安装并正常运行符合本标准4.4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可对饮食业单位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 7.2 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确定。 7.3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饮食业油烟采样方法及分析方法 金属滤筒吸收和红外分光光度法测定油烟的采样及分析方法 A.1 原理 用等速采样法抽取油烟排气筒内的气体,将油烟吸附在油烟雾采集头内。将收集了油烟的采集滤芯置于带盖的聚四氟乙烯套筒中,回实验室后用四氯化碳作溶剂进行超声清洗,移入比色管中定容,用红外分光光度法测定油烟的含量。 油烟的含量由波数分别为2 930cm-1(CH2基团中C—H键的伸缩振动)、2 960cm-1(CH3基团中C—H键的伸缩振动)和3 030cm-1(芳香环中C—H键的伸缩振动)谱带处的吸光度A2930、A2960和A3030进行计算。 A.2 试剂 A.2.1 四氯化碳(CCl4):在2 600 cm-1~3 300 cm-1之间扫描吸光度值不超过0.03(4cm比色皿),一般情况下,分析纯四氯化碳蒸馏一次便能满足要求。 A.2.2 高温回流食用花生油(或菜籽油、调和油等)。高温回流油的方法:在500ml三颈瓶中加入300ml的食用油,插入量程为500℃的温度计,先控制温度于120℃,敞口加热30min,然后在其正上方安装一空气冷凝管,升温至300℃,回流2h,即得标准油。 A.3 仪器和设备 A.3.1 仪器:红外分光仪,能在3 400 cm-1~2 400 cm-1之间吸光值进行扫描操作,并配合4cm带盖石英比色皿。 A.3.2 超声清洗器。 A.3.3 容量瓶:50ml、25ml。 A.3.4 油烟采样器与滤筒。 A.3.5 比色管:25ml。 A.3.6 带盖聚四氟乙烯圆柱形套筒。 A.3.7 烟尘测试仪,其采样系统技术指标要求参照GB/T 16157。 A.4 采样和样品保存 A.4.1 采样 采样布点、采样时间和频次、采样工况按本标准6.2的规定进行。 A.4.1.1 采样步骤 参照GB/T 16157—1996的烟尘等速采样步骤进行。 A.4.1.1.1 采样前,先检查系统的气密性。 A.4.1.1.2 加热用于湿度测量的全加热采样管,润湿干湿球,侧出干、湿球温度和湿球负压;测量烟气温度、大气压和排气筒直径;测量烟气动、静压等条件参数。 A.4.1.1.3 确定等速采样流量及采样嘴直径。 A.4.1.1.4 装采样嘴及滤筒。装滤筒时须小心将滤筒直接从聚四氟乙烯套筒中倒入采样头内,特别注意不要污染滤筒表面。 A.4.1.1.5 将采样管放入烟道内,封闭采样孔。 A.4.1.1.6 设置采样时间,开机。 A.4.1.1.7 记录或打印采样前后累积体积、采样流量、表头负压、温度及采样时间。记录滤筒号。 A.4.1.1.8 油烟采样器采集油烟。 A.4.2 样品保存:收集了油烟的滤筒应立即转入聚四氟乙烯清洗杯中,盖紧杯盖;样品若不能在24h内测定,可保存在冰箱的冷藏室中(≤4℃)保存7d。 A.5 试验条件 A.5.1 滤筒在清洗完后,应置于通风无尘处晾干; A.5.2 采样前后均保证没有其他带油渍的物品污染滤筒。 A.6 样品测定步骤 A.6.1 把采样后的滤筒用重蒸后的四氯化碳溶剂12ml,浸泡在聚四氟乙烯清洗杯中,盖好清洗杯盖; A.6.2 把清洗杯置于超声仪中,超声清洗10min; A.6.3 把清洗液转移到25ml比色管中; A.6.4 再在清洗杯中加入6 ml四氯化碳超声清洗5min; A.6.5 )把清洗液同样转移到上述25ml比色管中; A.6.6 再用少许四氯化碳清洗滤筒及聚四氟乙烯杯二次,一并转移到上述25ml比色管中,加入四氟化碳稀释至刻度标线; A.6.7 红外分光光度法测定:测定前先预热红外测定仪1h以上,调节好零点和满刻度,固定某一组校正系数; A.6.8 标准系列配制:在精度为十万分之一的天平上准确称取回流好的相应的食用油标准样品1g于50ml容量瓶中,用重蒸(控制温度70℃~74℃)后的分析纯CCl4稀释至刻度,得高浓度标准溶液A。取A液1.00ml于50ml容量瓶中用上述CCl4稀释至刻度,得标准中间液B。移取一定量的B溶液于25ml容量瓶中,用CCl4稀释至刻度配成标准系列(浓度范围0~60mg/L)。 A.6.9 样品测定:用适量的CCl4浸泡聚四氟乙烯杯中的采样滤筒,盖上并旋紧杯盖后,将杯置于超声器上清洗5min,将清洗液倒入25ml比色管中,再用适量的CCl4清洗滤筒2次,将清洗液一并转入比色管中,稀释至刻度,即得到样品溶液。将样品溶液置于4cm比色皿中,即可进行红外分光试验。 A.7 结果计算 A.7.1 油烟治理效率计算公式 见附录B及标准正文中3.6节。 A.7.2 油烟排放浓度计算公式 C测=C溶液×V/1000 V0 式中: C测——油烟排放浓度(mg/m3); C溶液——滤筒清洗液油烟浓度(mg/L); V——滤筒清洗液稀释定容体积(ml); V0——标准状态下干烟气采样体积(m3),其计算方法以参考GB/T 16157。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油烟去除效率的测定方法 B.1 油烟净化设施的去除效率测定分为对安装在油烟排烟管道中的油烟净化设施的测定及对安装在排烟罩上净化设施的测定两种情况。 B.2 对安装在油烟排烟管道中的油烟净化设施,通过同时测定净化前后油烟排放浓度与风量即可按本标准3.6中公式计算油烟去除效率。 B.3 对安装在排烟罩上净化设施,需在进行效率测试前,确定一个稳定的抽烟发生源,然后测定出安装与不安装净化设施时的油烟排放浓度与风量,按本标准3.6中公式计算油烟去除效率。 简单地说,你可以先找餐厅协商一下,要他们安装油烟净化器,如果他不不肯你可以找当地环保局投诉。
厨房中的油烟废气处理设备,通常被称为油烟净化器。这类装置的主要功能是有效清除烹饪过程中产生的油烟,以确保厨房环境的清洁和健康。根据国家的严格规定,油烟净化器的销售必须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这是针对饮食业油烟处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这个标准规定了油烟排放的限值和设备的技术性能要求,以确保其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所有在市场上销售的油烟净化器都必须通过国家环保产品认证(CCEP认证),这是产品合规的重要标志。这种认证确保了产品不仅满足排放标准,而且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充分考虑了环保和性能的双重考量。常见的油烟净化工艺和设备种类繁多,包括静电油烟净化器等多种技术,它们通过各种方式如物理拦截、化学反应或静电吸附等方式,有效地捕获和处理油烟,为厨房使用者提供一个更加清洁的工作环境。
油烟净化器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备的最低去除效率。吸收国内外同类产品优点的基础上,主要用于厨房低空排放油烟的净化治理;用于宾馆、饭馆、酒家、餐厅以及学校、机关、工厂等场所;食品油炸、烹任加工行业;油溅热处理车间、油雾润滑车间、工件焊接车间以及烯油锅炉排放等工业场合。
1. 看净化效率高低每个地方的检查标准是不同的,有些地方是要求过国标小于2.0mg/m3,像北京、天津、深圳、重庆、郑州市要求过地方标准小于1.0mg/m3,购买设备需要满足当地的检查标准,另外,还需要考虑使用场所,排烟口直接排向居民区的,需要使用高净化效率的。2. 看产品质量好坏油烟净化器产品是否正常运行是餐饮企业、工业加工企业正常运营的重要保障。因此在选择油烟净化器的时候,需要选择资质齐全的厂家,比如CEP/ISO/CE等资质认证,一般都是唯一编号的,可以查真伪。
3. 正确匹配风量大小在选购油烟净化器的时候,需要根据自身的厨房灶台数来匹配选型,一般来说,按照厨房灶头数量*4000风量计算匹配机型,如果2个灶头,就要匹配8000风量的设备即可。4. 看清洗维护是否方便油烟净化器随着使用时间,油污附着增大,油烟净化效率降低,因此要每月定期清洗,有些设备会配置清洗工具,如快霸油烟净化器是纳米金电场,延长使用寿命。清洗只用高压水枪清洗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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